分公司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编辑:深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04-08
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向公司登记提交的文件,总的来讲应符合上述要求,但具体应提交的文件,还应就分公司变更事项,相应参照公司变更登记审批程序的规定。
分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撤销分公司,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向分公司的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参照公司注销登记审批程序的规定。
分公司的登记机关核准分公司注销登记后,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上一篇: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的法律规定
下一篇: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